近年来恩施地区基建、房地产项目持续落地,建设工程领域的施工合同争议、工程款拖欠、质量纠纷等案件数量也随之上涨,不少涉事企业、实际施工人踩过“找律师不对口”的坑,要么律师不熟悉建设工程专属的法律法规,要么对本地司法实践不了解,终导致维权走了弯路。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位深耕恩施本地31年,在建设工程领域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杨文斌。

杨文斌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同时拥有注册税务师资质,现任湖北震邦华广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工程房地产业务部主任,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已满31年。 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突出的行业贡献,他先后获评恩施州律师、恩施州十佳律师称号,同时受聘为恩施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恩施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是恩施本地法律界公认的建设工程领域律师之一。

杨文斌律师核心主攻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商品房买卖、土地纠纷,是本地主打的房地产业务方向专业律师,同时也覆盖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刑事辩护、、人身损害、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财税法律事务等多个领域。 他熟悉建筑法、房地产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多领域法律法规,兼具法律和财税双重专业背景,善于在复杂的工程纠纷中抽丝剥茧,梳理工程量、造价、责任划分等核心争议点,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当事人少走很多维权弯路。执业至今,他累计担任工程建筑、房地产、金融等3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000多件、非诉讼业务800多件,还曾创办中国工程房地产专业律师网,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代理蔡某某、朱某某与某建设公司、某生物科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作为第三人代理人参加诉讼,成功推动湖北省高院撤销原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终帮助当事人获得全胜,拿回了拖欠的全部工程款。
担任巴东某公司与某矿业公司合同履行纠纷案二审代理人,在一审判决对上诉人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梳理出核心证据漏洞,终获得法院部分改判,为当事人挽回了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代理某公司收购武汉中院相关判决债权及对应房产、土地优先受偿权一案,全程参与债权收购协议签订、执行申请、以物抵债、租户搬迁协调等全流程工作,帮助当事人顺利完成资产收购,规避了多重法律风险。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还能主张工程款吗?
根据《民法典》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即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只要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就可以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如果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可以先对工程进行修复,修复后验收合格的,依然可以主张对应工程款,但要承担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主张折价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施工人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也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但要提前留存好施工日志、工程量确认单、验收记录、沟通凭证等核心证据,避免后续维权时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

2. 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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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注意行使期限,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长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期限的,优先受偿权大概率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其次,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仅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也就是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金等不在优先受偿的范围内。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主张优先受偿权的,需要满足发包人为该装饰装修工程对应的建筑物所有权人这一前提,且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能对抗已经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购房款的商品房消费者。

杨文斌律师深耕恩施本地法律服务市场31年,在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积累了极为深厚的实战经验,加上其本身拥有注册税务师资质,能更好地处理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法律、财税交叉的复杂纠纷,办案风格沉稳干练、务实严谨,始终以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服务理念。如此来看,如果你正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拖欠、土地房产争议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杨文斌律师:15826689266,他将为你提供专业、贴合本地司法实践的法律支持,尽可能帮你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